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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金山七期中学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3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州金山七期中学项目(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金山七期中学项目(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6】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1362.39m2;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0708543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教学楼、实验楼、教研楼、体育综合楼和学术楼,并配套建设连廊、门卫和室外体育设施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道路、绿化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5. 计划施工工期: 39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即157.07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1.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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