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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西北油田非安4号特种工程管理中心装载机装载机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委托,对西北油田非安4号特种工程管理中心装载机所需装载机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委托,对西北油田非安4号特种工程管理中心装载机所需装载机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815-2205-532-B1

    2.项目内容:西北油田非安4号特种工程管理中心装载机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装载机
1.00
 
包1-装载机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0月1日、西北油田特种工程管理中心指定地点(南疆 距离轮台县约100公里左右)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代理商必须取得投标产品装载机授权书。 2.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3.上年度营业总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运行状况: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近三年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的产品应是先进的、成熟的产品,不接受新产品的投用。需提供至少有两台(套)以上类似技术参数销售业绩的产品(提供业绩表和有效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或与之等效的体系认证。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8月1日8:00时至2017年8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世泽

手机:17600692266

QQ:3490895071

邮箱:3490895071@qq.com(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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