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脱硫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
2017年8月2日8:30起至2017年8月7日17:30止 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脱硫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青岛热电两台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石灰石湿法脱硫、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目前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需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改造技术路线为烟气再循环系统优化+燃烧优化调整+SNCR提效改造+布袋除尘器(利旧)+除尘改造+增设炉内喷钙系统+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利旧)。设计边界条件为入炉煤收到基硫1.2%,经炉内喷钙脱硫后,吸收塔入口SO2浓度为600mg/m3,经锅炉燃烧系统优化后,脱硝生成NOx浓度为200 mg/m3,脱硫吸收塔入口粉尘浓度30 mg/m3,改造目标为脱硝出口NOx浓度小于100mg/m3,脱硫吸收塔出口SO2浓度小于35mg/m3,粉尘浓度小于5mg/m3。
1.2标段划分及本标段名称:
华能青岛热电两台2×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共划分为4个标段,分别为:脱硫改造(EPC)标段(第一标段)、除尘改造(EPC)标段(第二标段)、SNCR提效改造(EPC)标段(第三标段)、工程监理(第四标段)。
1.3 招标范围
本标段为第一标段脱硫改造(EPC),招标范围为范围包括新建石灰石粉仓、石灰石输送系统、CEMS改造、电气热控系统及改造区域设备、管道、保温拆除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投标牵头人。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5000(含)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3投标人近5年应具有2项及以上125MW机组及以上锅炉的炉内喷钙脱硫总承包(或设计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技术协议原件备查。
2.2.4投标人须在投标前到现场踏勘,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2日8:30起至2017年8月7日17:3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费:1067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