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距离广州市中心区30km,能源站规划容量为4×78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共分二期建设,一期2×78兆瓦机组已于2009年10月投产。该项目是广州大学城配套建设项目,为广州大学城一期18平方公里区域内的十所大学提供冷、热、电能三联供。
四、机组概况
两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燃机为美国普惠公司60MW双联航改型燃机,两套机组均配套由中国船舶703研究所生产的余热锅炉,型号为Q495/479-66.8(10)- 3.82(0.6)/450(170),额定容量66.8 t/h,主蒸汽压力3.82 MPa,主蒸汽温度450℃,低压蒸汽压力(出口)0.6 MPa,低压蒸汽温度(出口)170℃。
余热配套汽轮机生产厂家为武汉长江动力集团,第一套机组配套汽轮机为抽汽凝汽式(编号# 2汽轮机),型号C15-3.43/0.7,额定出力15 MW,最大出力17.5 MW,主蒸汽压力3.43 MPa,主蒸汽温度435℃;第二套机组配套汽轮机为补汽汽轮机(编号 # 4 汽轮机),型号N21-3.43/0.6型,额定出力19.754 MW(补汽10吨),最大出力21MW(补汽20吨),主蒸汽压力3.43 MPa,主蒸汽温度435℃,补汽为锅炉低压蒸汽。
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两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汽机发电机本体及其附属系统标准项目、特殊项目以及部分技改项目的C级检修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承包期限(暂定):1、第二套机组2017年9月20日-2017年10月10日
2、第一套机组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5日
六、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7.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7.2 投标人应具有检修所需的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具有相关的行业认证或强制认证,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检修、施工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修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7.3 投标人需具备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等资质证书。
7.4 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单机容量200MW机组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不少于三项C级检修项目的业绩,且在检修、维护或服务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安全、质量问题,具有燃气-蒸汽联合机组检修的业绩和能力将优先考虑。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资质证书或相关生产厂商技术支持文件、合同复印件或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有关资质文件要求提供最近的年审记录及在有效期内。
7.5 投标人须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足够的设备、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并提供拟用于本项目的主要工器具及使用安排。
7.6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无不良财务状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7 投标人必须应在电力系统各单位无不良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承包的项目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7.8 财务状况:无不良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结论良好。
7.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7.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 8月2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具备以上规定的资质条件并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填写《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并与招标人联系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2017年8月10日。购买标书前应加入供应商网络
2、标书售价:2000元(人民币),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2、 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