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乐都30MWp光伏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招标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8月1日 17:3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7年8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 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广核青海乐都30MWp光伏项目无功补偿采购
1.2项目概况:
中广核青海乐都 30MWp 并网光伏项目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马家岭、大寨子等村境内境内,距市中心约 46km。项目总规划30MWp, 一次性建成。 本项目场址坐标为北纬 36°22′11.75″,东经 102°33′37.2″, 海拔高度为2115-2480m。
本期建设主变1×63MVA,最终63+40MVA;110kV配电装置出线1回,采用单母线接线;35kV配电装置采用以主变为单元的单母线接线,本期建设1段母线,出线2回;无功补偿容量本期为 2×8.5 Mvar(感性 -8.5 容性 +8.5 )。
本工程装设2套总补偿容量为±17Mvar的35kV降压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每套装置主要包括:1套额定输出容量为±8.5Mvar的SVG型静止无功发生器,其中SVG降压变压器安装在户外,SVG型静止无功发生器采用水冷型式(水冷机与热交换器均安装于室内)。成套补偿装置在规定的工作条件和负载条件下运行,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寿命应不少于25年,质保期2年。
2、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应有生产标的货物或类似货物至少三年的历史和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先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标书款),售后不退。
3.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应当面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