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张铁路清河站站房、雨棚及相关工程 套筒、水泥集中招采购
1. 招标条件2017年08月01日11时00分至2017年08月05日11时00分报名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京张铁路清河站站房工程项目经理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西二条iMOMA南50米清河站)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 套筒、水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京张铁路清河站站房工程项目经理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西二条iMOMA南50米清河站)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 套筒、水泥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工程概况:
“新建京张铁路清河站站房、雨棚及相关工程” 工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西二条iMOMA南50米清河站,总建筑面积为134635㎡,包括一层层高:主入口大空间部分随屋面高度变化,西侧综合附属用房 及 VIP6.00m,东侧信号楼 4.5m,设备用房部分约 7.0m;
夹层层高:西侧综合附属用房部分 4.50m,东侧信号楼 4.5m,管道 夹层部分 2.40m;二层层高:站房附属/服务部分 5.40m,大空间部分随屋面高度变化;地下一层层高:售票厅部分 6.50 m,其他部分 9.5m ;地下二层层高:6.40m(昌平线站台层),6.43m(19 号线站台层);高架候车厅大空间内吊顶高度:12.00m~20.9m;售票厅:4.50m;出站大厅:4.50m ;城市通廊/地铁换乘厅:3.90m~5.50m(随吊顶造型变化);建筑主体总高度:43.60m(室外地坪-3.00m 标高至西侧屋檐) 26.00m(室外地坪-2.00m 标高至东侧屋檐)。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所需套筒、水泥具体数量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2生产商:
(一)生产商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验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主要供货业绩。
4.3销售商:
(一)销售商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提供物资需要的资格或资质;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销售代理商除具备销售商的条件外,还须出具主要生产商为其授权的代理资格委托书,代理资格委托书上要说明代理的职权范围及产品质量责任。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1潜在投标人须登陆进行供应商注册获取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01日11时00分至2017年08月05日11时00分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招标公告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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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费用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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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ZTT |
套筒 |
615400个 |
2017年07月开始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西二条iMOMA南50米清河站 |
1000元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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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数量为暂估量,结算时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招标公告附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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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费用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QHZSN |
水泥 |
9800吨 |
2017年08月开始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西二条iMOMA南50米清河站 |
1000元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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