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煤矸石热电#4炉浇注料改造和6、7#一级反渗透膜更换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4炉浇注料改造和6、7号一级反渗透膜更换
四、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新昌路1号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内。本期建设规模为2台150兆瓦超高压单抽凝气式供热机组、2台150兆瓦超高压纯凝发电机组配4台480吨/时超高压煤矸石循环流化床锅炉。
供货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标书费(元) |
1 |
CHDTDZ007/17-CL-0101 |
#4炉浇注料改造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660 |
2 |
CHDTDZ007/17-CL-0102 |
6、7号一级反渗透膜更换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905 |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后审文件须如实填写,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 #4炉浇注料改造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1.2 具有防腐、耐火、保温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耐火耐磨材料制造和销售资质。
1.3具有安全生产合格证。
1.4提供近三年内480t/h及以上型号的循环流化床锅炉浇注料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不少于10次。业绩材料要真实可靠,如经核实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
1.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8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 6、7号一级反渗透膜更换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
2.2 投标人业绩要求:3年内在国内至少具有2个电厂膜法水处理项目50万元以上安装调试业绩。能够提供3年内具有电厂用的美国海德能PROC30膜的供货业绩。
2.3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6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
供应商在购买标书前应加入供应商网络。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请投标单位根据要求将资格审查文件做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单位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投标保证金银行证明及其电子版(U盘)等(包括报价、保证金及其它电子版(U盘)文件)。开标时技术、商务标及报价标一同开启。开标后首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单位将不会进入详评标阶段。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 2017年 8月4日-2017年8月10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 8月4日-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