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龙泉琉华山风电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可研勘测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华能龙泉琉华山风电场预选厂址位于龙泉市屏南镇,该风电场在一条连续山脊上,山脊近似呈东北–西南走向,长约10公里,海拔在1300~1600米之间。山脊线西南起点位于琉华山(1542.7m),往东北依次经过太阳尖(1432.9m)、避雷尖(1537m)、留坪大尖(1634.1m)。华能浙江清洁能源分公司于2015年9月在风场内设立了一座80m测风塔进行测风。
1.2招标范围:
对华能龙泉琉华山风电项目用地范围进行地质初勘,并提交通过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地质初勘报告),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专项资质证书应处于有效期内。
2.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6未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中标后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2.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勘察设计能力,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单位资格证书(专业应包括新能源)以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2.2投标人近五年内须至少独立承担过三项50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5日9:00起至2017年8月9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64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