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港岸基智能动力船舶供给系统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实施地点:曹妃甸
工期:施工工期4个月,总工期至2017年12月底,其他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总工期内全部完成。
二、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款(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0645-17ZB0327 |
国投曹妃甸港岸基智能动力船舶供给系统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
1)1套2000kVA低压工频双输出船舶港口岸基智能动力供给系统(包括船级社认证的船用上船电缆、电缆卷筒、卷扬机及其他连接设备)的方案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一期设备放置起步码头201、202泊位区间皮带机下,接电箱安装在码头前沿的201、202、203泊位间)。 2)1套100kVA低压工频拖轮岸基供电装置及电缆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3)与船舶港口岸基智能动力供给系统配套相关的供电、照明、消防、排水管线等设施的设计及施工。 4)交接试验以及电缆打压检测报告。 5)1#变电站到箱变的电缆施工(由1#变2段1HVP22/24/26间备用柜接入,真空断路器3AH5 1250A/31.5KA)。 6)10个泊位整体规划初步方案设计及一期工程详细设计 7)配合招标人岸电项目奖励资金申请及相关材料的报送。 |
1000 |
4 |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国内至少1套不低于500KVA(380v/440v/690v)岸基供电系统业绩或者不少于2套同类设备业绩(APF、SVG、稳压电源等)(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盖章页);
4.码头整体初步方案设计及一期工程详细设计需委托具有电力行业相关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
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 拟选项目经理应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管理经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 获取时间:2017-8-4 17:00:00--2017-8-10 15: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二)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将最迟在开标前发送至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所填邮箱,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应携网站规定的资料于开标前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购买并完成绑定,由于选择邮寄方式购买耗时较长,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CA发售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00和14:00-16:00;发售
五、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2017-8-25 09:30:00。
截标/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