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小区A区、C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南苑小区A区、C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包括外墙保温和墙体粉刷、对窗户护栏拆装粉刷、空调拆装、平屋面保温防水、更换或加装节能窗(此项业主自愿费用自理)、供暖热计量改造(补贴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理),共计建筑面积110377.86平方米。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市安次区银河南路;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0日,总工期为67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2.3投标报价上限:2282.2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1条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7日上午8:30至2017年8月11日17:00 (北京时间)。
4.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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