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南苑小区A区、C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及内容:包括外墙保温和墙体粉刷、对窗户护栏拆装粉刷、空调拆装、平屋面保温防水、更换或加装节能窗(此项业主自愿费用自理)、供暖热计量改造(补贴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理),共计建筑面积110377.86平方米。
2、建设地点为:廊坊市安次区银河南路;
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0日,总工期为67日历天。
4、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招标,包括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后期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从施工、移交到保修的项目管理(包括:投资管理;合同和信息管理;质量管理;项目实施进度管理;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现场组织协调;项目收尾及保修阶段管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7、合同估算价:32.4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发展改革部门颁发的综合或有关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同时具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的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设计资质和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四项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7日上午8:30至2017年8月11日17:00 (北京时间)。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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