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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供热燃煤采购(第二批)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受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供热燃煤采购(第二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

 受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供热燃煤采购(第二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供热燃煤采购(第二批)项目;
二、项目编号:GX2017-293;
三、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次,2个包次兼投不兼中。
包次划分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1 长焰煤 4400±100 15 万吨
2 长焰煤 4400±100 5 万吨
五、交付使用时间: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六、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七、质量标准:符合国标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本次招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法人报名只需查询公司和法人)];
3、本次资质要求:
A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法定代表人及其组织;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国有企业煤炭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四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不需提供),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
B具有可靠原煤质量保证,及时的供应保障,良好的售后服务;
C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D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九、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凡符合上述资格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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