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LJLG2017-021(01)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松北灌排体系及水生态环境建设一期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建管[2011]6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发生渠泵站主电源10KV电缆线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
2.2建设规模:66kv新松浦变10kv侧(Ⅱ段)间隔出线,敷设10kv高压电缆至新建变电所等。
2.3计划工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电力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2月至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并出具《授权招标人查询授权书》,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凭此授权书到相关部门对投标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查询,如因投标企业提供材料原因导致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无法进行,须投标企业全力配合。
3.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办理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外省监理企业在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 )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单项投标工程情况",提供网上打印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9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7日至2017年0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