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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前后房屋建筑物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检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4〕18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

 本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4〕18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前后房屋建筑物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检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境内,起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南出口,与机场高速太成立交相连,途经白云区人和镇、钟落潭镇,黄埔区中新知识城、九龙镇,增城市中新镇、永宁街、仙村镇、石滩镇,最终接入增莞深高速公路,项目路线总长65.18公里。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设特大桥17.478931km/11座,大桥13.988km/36座;中桥0.462km/7座,小桥0.068km/3座,互通16处,服务区1处,管养中心1处。
2.2招标范围:对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道路中线两侧征地红线外各50米范围的房屋建筑物进行施工前后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检测,具体检测范围和项目需结合现场情况按业主的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房屋建筑物结构安全性鉴定及检测
一、 资料调查
㈠ 图纸资料调查: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筑与结构施工图、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验收文件等,了解原设计意图、要求和技术背景;
㈡ 建筑物历史调查:包括建筑物的原始施工、竣工日期,使用过程中的修缮、改造、扩建情况,用途变更筑物、使用条件改变及受灾情况等;
㈢ 调查建筑物的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状况(荷载历史)。
二、房屋建筑物鉴定范围摸查和确定
㈠对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项目道路中线两侧征地红线外各50米(暂定范围,实际以甲方要求为准)范围的建筑物进行调查和测量,计算出建筑物鉴定数量,并就相应的施工前鉴定实施方案向业主提出申报。
㈡业主将组织人员对鉴定单位申报的鉴定数量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将抽查数量与鉴定单位申报数量对比,并有权按数量不足的比例对整个申报的鉴定总量进行扣减,扣减后的数量作为业主最终鉴定数量的依据。
㈢业主通过组织专题会议等方式就上述核查情况确定最终鉴定数量。
㈣施工后建筑物鉴定事宜,以业主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决定的为准,鉴定单位不得自行启动鉴定工作。
三、现场勘查
结构使用状况勘查:
㈠ 房屋地基基础的基本情况
1.检测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的迹象。
2.检查室内、外地台是否有沉降裂缝,室外墙脚是否与地台有分离裂缝,裂缝宽度、长度。
㈡ 检查建筑物上部结构(包括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和连系结构)所采用的结构形式及其所用材料。
㈢ 检查构件及其连接工作情况,以及构件变形和裂缝分布情况。
1.混凝土构件外观完损状态记录:保护层脱落、裂缝、露筋、移位、蜂窝、麻面、空洞、掉角、水渍、变色等。
2.裂缝记录时要按位置、走向、裂缝形式、宽度、长度的顺序进行记录,用照相机拍摄记录异常现象。
3.检查各构件之间的连接是否有松动、开裂及变形等损坏现象。
㈣ 抽检房屋建筑物结构的平面布置、垂直布置及构件截面尺寸,并与原设计图纸(如有)进行对比,以实际的情况作为结构复核验算的依据。
四、其他检查:
㈠ 检查砖墙砌体的损坏情况
1.墙体外观完损状态检查:破损、裂缝、倾斜、弓凸、风化、腐蚀、高低不平、灰缝酥松等。
2.裂缝记录时要按位置、走向、裂缝形式、宽度、长度的顺序进行记录,用照相机拍摄记录异常现象。
㈡ 检查房屋的饰面及隔热层损坏情况
1.检查楼地面的损坏:起砂、剥落、裂缝、沉陷、空鼓。
2.检查装修部分的损坏情况:内外墙抹灰、空鼓、剥落、风化、裂缝、龟裂、墙面渗水。
㈢ 检查房屋门窗的损坏情况:窗框与墙体固定、木质腐朽、开启、钢门窗锈蚀、变形、玻璃、五金、油漆等。
㈣ 检查房屋水电设备的使用功能:给排水管道堵塞、锈蚀、漏水;电照设备的新旧、完损、电线老化、绝缘。
㈤ 检查房屋其他各部分。
2.3合同段划分及服务期:
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服务期暂定为36个月,最终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满足沿线各施工合同段的房屋建筑物检测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⑴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证书》,且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建(构)筑物监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2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房屋鉴定或房屋检测项目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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