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朔州市文化局的委托,对其公共文化演出服务组织公开招标,选定合格演出团体,欢迎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演出团体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朔州市文化局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
二、招标编号:朔中招ZCZB-1708-7
三、招标内容:2017年“送戏下乡”演出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承接主体为全市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不分所有制性质)和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队等;
2、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工商部门、民政部门或文化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院团,有专业演职人员和提供公共演出服务的演出设施设备;
3、公共文化机构为朔州市乡镇综合文化站“31543”工程建设中,乡镇综合文化站所属在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公益性演出资质的文艺表演队伍、服务公司(中心)等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并且队伍管理规范,运行较好,具有组织和提供公共演出服务的基本条件;
4、参加过朔州第七届朔州市舞台艺术“山花奖”、第七届“小戏小品小剧种”展演、第六届群众合唱比赛的艺术团体;
5、对近两年积极进行艺术创作,新创剧目在朔州进行公开展演的艺术院团予以优先考虑;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8、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需出具前三年内无重大犯罪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符合资格要求的演出团体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演出团体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必须查验)
五、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及地点:
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11日( 9:00-11:00,15: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