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泉路(环城东路-桐义线段)街景改造工程-道路及绿化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6]1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该工程为城市主干路,起止K0+060~K1+820,道路红线宽34m,断面布置为:机动车道14m,两侧为人行道4m +非机动车道4.5m+绿化带1.5m。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路面改造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增设公交车停车港湾、人行道透水砖铺设、景观绿化等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安全监理等。
2.2建设地点:浦江县东起环城东路分叉口西至桐义线。
2.3监理服务期:7个月。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建安投资额约2257万元,监理费用约3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派总监须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监理班子总人数不少于4人(含总监),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不少于1人,浙江省市政监理员及以上资格不少于2人,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必须熟悉工程造价相关知识(具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市政专业)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可兼任),所有人员必须有监理注册证书或上岗证书且为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7年4月、5月、6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