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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1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1、供应商须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培训能力。
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供应商登录系统”,注册供应商身份,上传企业相关信息及有关证件的扫描件,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主项和增项)、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进行现场核验(具体详见供应商和供应商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电子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7日8时30分至2017年08月11日17时3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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