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投资【2017】10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乐中发改比选备案【2017】57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乐山市市中区剑峰乡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剑峰乡
2.3 项目规模:道路长20835米,宽3米,厚18cm,C25砼化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539.35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50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2个(0至3个)公路桥梁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08月10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