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2017-08-07 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07

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SDYD2017-378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采购范围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共分为二个包:

包号

标段内容

控制价

A包

装修及强电工程维修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78316.45元

B包

弱电工程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00399.93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A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B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揽并完成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和能力。

(4)A包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B包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近三年施工、供货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其他禁止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1日(每天8:30-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本项目仅供会员查看购买标书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锅炉省煤器管等采购 广东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991.98KWp屋顶光伏项目、深圳市洲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559.94 KWp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