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07
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SDYD2017-378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采购范围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共分为二个包:
包号 |
标段内容 |
控制价 |
A包 |
装修及强电工程维修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978316.45元 |
B包 |
弱电工程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00399.93万 |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A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B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揽并完成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和能力。
(4)A包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B包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近三年施工、供货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故;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其他禁止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1日(每天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