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奉贤校区二楼食堂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兹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奉贤校区二楼食堂服务
(2) 项目编号:采招2017-810
(3) 项目内容: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确认一家供应商承接管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奉贤校区二楼食堂服务。食堂总面积2863.04平方米,厨房面积649平方米,用餐区面积214.04平方米。座位数632个(158张桌*4个座位)。大众与风味窗口(含一个清真窗口)比例为4:6。人均用餐数暂定3800。(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书)
(4) 采购限价:毛利率不得高于40%。(毛利率=(销售价格-成本价格)/销售价格×100%) 供应商一旦成交,需要缴纳风险抵押金20万(资产使用保证金10万、风险抵押金10万,服务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后全部退还本金)。各供应商所报费用不得高于该限价,否则将判定其为无效响应文件。
(5)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6) 服务地点: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奉贤校区。
(7) 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