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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冶河灌区7.19水毁修复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石家庄市冶河灌区7.19水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石家庄市冶河灌区7.19水毁修复工程招标申请已经由相关部门核准招标,资金已落实,
石家庄市冶河灌区7.19水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冶河灌区7.19水毁修复工程招标申请已经由相关部门核准招标,资金已落实,其它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石家庄市冶河灌区管理局”的委托,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石家庄市冶河灌区;
2、工程内容:引岗总干渠、引冶总干渠和其它渠首工程;二干渠工程、三干渠工程、四干渠工程、五干渠工程;
3、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冶河灌区7.19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
4、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
5、计划工期:6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国家监理注册证书,具有3年以上项目总监岗位任职经历(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意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大街12号美东国际B座2306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2有意的投标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核验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说明:①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为准;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须提供;
④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www.dlztb.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dlztb.com、“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dlztb.com.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不良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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