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2017年度龙山等1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标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czgc201707-637
工程名称 定远县2017年度龙山等1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标
工程地点 滁州市定远县境内
投标资质条件及其他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及经验(类似工程业绩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2、总监要求: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总监,下同)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提供项目组成人员近半年缴纳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工程概况:定远县2017年度龙山等1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