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G434-TTAQ-BX-1710139-1)进行公开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比选,由于第一次通过符合性检查的单位不足3家,项目失败,特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第二次比选。
1. 项目概况
1.1比选内容: 安庆铁塔2017年第一批已完成评估的报废物资处置。
1.2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2017年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置项目;
1.3采购代理编号:G434-TTAQ-BX-1710139-1。
1.4 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含县区)
1.5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为10.4万元(含税),预算金额以实际处置金额为准。
1.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应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4、应答人须至少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已签署1个报废物资处置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甲方联系人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2.5、应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电子废弃物或废旧金属或废旧物资的回收、加工、利用等;或者具备有效期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纳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名录的证明;(附查询网址步骤及截屏);
2.6、应答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种资质证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8、本项目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8月6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