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小企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及申报材料归档整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计划号:201707180036、201707180049),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中小企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及申报材料归档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ZC2017-C3-10321-JDZB
三、项目基本概况或项目采购内容:
1.基本概况: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及申报材料归档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分标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A分标 1 中小企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 项
B分标 1 中小企业项目申报材料归档整理 1 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及磋商保证金:
1.预算金额:A分标: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B分标: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2.磋商保证金:
(1)金额:A分标: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B分标: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2)供应商应于截标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本项目各分标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供应商如对本项目多个分标分别进行报名的,应按各分标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分别提交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虚拟账号信息如下:
A分标: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1934503,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B分标: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5467879,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账号,为保证保证金与项目一一对应,保证金退还时将采用原路返回的方式,因此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汇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形式递交的保证金。
1.发售时间: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17年8月6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止(工作日),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