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昌里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经临沂市水利局以(临水农[2017]45号)批复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平邑县昌里水库灌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昌里水库灌区是平邑县两大重点中型灌区之一,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4.41万亩,灌区主要水源为昌里水库拦蓄的地表水。本期工程实施范围为昌里水库灌区西干渠0+000~9+220 段(其中:渠道长8500m,渡槽长720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渠道工程、渠系配套建筑物工程及量水设施等。
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监理标:监理范围为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昌里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施工及保修期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
施工1标段:昌里水库灌区西干渠0+000~4+500段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渠道工程、水闸工程、生产桥工程、渠道维修工程及管理设施工程等。
施工2标段:昌里水库灌区西干渠4+500~9+220段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渠道工程、水闸工程、生产桥工程、渡槽维修工程及管理设施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信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已取得临沂市水利局出具的已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缴纳证明,资信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所有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5本项目按照监理标、施工1~2标的顺序评审,施工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与监理标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投标人不论参与几个标段的投标只可能获得一个标段的合同。
3.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