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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消防站(一级)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消防站(一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消防站(一级)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消防站(一级)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17】151号文批准建设, 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十三师红星一场二道湖工业园区。
2.2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3932.8㎡,包括执勤楼、食堂、哨兵室和受理大厅、泡沫站及油库、室外训练场等各一座。
2.3 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工程投资额:1699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施工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3.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3 拟投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自治区外企业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登记册》,且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疆登记册中登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8日上午9:30至2017年8月12日下午20:00内(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三师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5.3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4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三师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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