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弱电工程施工已由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通发改投字【2015】27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弱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通辽市道德路以东、红光大街以北、规划④号路以南、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西位置
(三)招标内容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
1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弱电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71天 约1300万
招标内容:弱电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127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必须保证产品(数字法庭设备、视频会议设备)与上、下两级法院无缝对接。
5)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的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四、 公告发布媒体
(二)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