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机电液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1700V08N3108开标时间:2017-09-0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本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机电液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东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规模:年产200万吨不锈钢板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完成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机电液主体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供货。包括设计、制造、部装、总装、发货运输至现场和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服务等。(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0个月开始交货,14个月内所有合同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现场踏勘: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要踏勘,请自行前往。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含其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3.2 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主要招标货物销售及服务的合法企业或机构。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其中一方)应具有1450mm或以上宽带钢热连轧总承包业绩或成套设备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规格型号。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如为境内企业)须提交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且查询结果为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上午8:30时至2017年8月11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