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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号建设地防撞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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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为拟建六号建设地防撞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资金来源:全额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六号建设地防撞桩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六号建设地 2.3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六号建设地防撞桩工程建设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2.4 计划工期:按招标人确定的施工组织计划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为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对兵团监狱管理局签订的保密承诺书,近三年企业注册地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无安全事故证明(原件),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其项目人员为备案登记册内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次招标投标企业拟派现场管理人员不容许兼中兼得。中标人的现场拟派管理人员证件交由第六师建设局押证管理。 3.2 业绩要求:供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承担过2个及以上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似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并且其中一项为拟派建造师业绩。 3.3财务要求: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企业利润无亏损。 3.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开标现场投标人递交的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B类)、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岗位证原件、施工员岗位证原件、质检员岗位证原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包括资产负债表原件、损益表原件、现金流量表原件、利润表原件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另需提供对兵团监狱管理局签订的保密承诺书(原件)。 3.6需提供近三年企业注册地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无安全事故证明(原件),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3.7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中标人的现场拟派管理人员证件交由第六师建设局押证管理。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投标报名及购买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8 月 9 日至2017年8 月 13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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