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9×58MW热水改造工程施工;
2.2工程规模及主要内容:改造小营村热源厂9台58MW热水,其中一期工程改造5台(1#~5#),二期工程改造4台(6#~9#)。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 9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3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有与本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出具无在建证明;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投标人可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每天的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