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煤降氮”改造工程(二期)-常压、真空燃气热水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煤降氮”改造工程(二期)
-常压、真空燃气热水
2、 一标段: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煤降氮”改造工程(二期)-常压改造工程(监理)
二标段: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煤降氮”改造工程(二期)-真空改造工程(监理)
3、 招标编号:0610-1740NG040865(真空)/ 0610-1740NG040866(常压)
4、 招标人: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招标类别:监理招标
6、 要求工期:50日历天
7、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承揽本项目的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
3、 总监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备注:本项目分两个标段。一家投标人不能同时中两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评标中排名第一,投标人可任意选择其中一标中标,同时放弃另一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7 日至8月 11 日,9: 00至16: 00 ;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任项目总监任命书、市政公共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人须为总监本人),(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