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分公司受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委托,邀请贵公司参加攀钢钒屏蔽软心控制电缆急件公开竞价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范围:详见《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2.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3.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4.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5.竞价过程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 14时00分
5.2竞价开始时间:【项目发布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 14时00分
5.4竞价描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提交响应文件。在竞价期间内,供应商通过多次竞价产生最低报价。
6资质要求:
一、投标方资质要求
注册资金要求:只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30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企业须具有本次招标标的物或同类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扫描件)。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的母公司必须具有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同类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扫描件)。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
1、投标方是生产型企业的,要求提供2015年度以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投标方是生产型企业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的,需提供母公司2015年度以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如果投标报价规格型号是替代(升级)规格型号的,须按替代(升级)后的规格型号提供一一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总量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的3倍(以发票金额计算)。 2、如果投标方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且有相对应的销售业绩,可不再上传与采购方的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如投标方在采购人的合作业绩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上传相应合同或对应发票复印件。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贸易型企业投标。投标方只能投报自己生产的产品。
2、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必须满足注册资金、业绩、技术的要求,同意采购人的结算及支付方式。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汇裕供应链公司《2017年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
8.本次购买竞价文件费用50元。
9本次竞价过程,供应商须缴纳保证金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