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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防汛抢险块石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对高明区防汛抢险块石采购项目进行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对高明区防汛抢险块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7-201708-2002-0020
二、 项目名称:高明区防汛抢险块石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人民币)
01 防汛抢险块石 1 批 1000000.00
1)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对包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如不注册登记,将导致中标后的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08日 至 2017年08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详细九、提交投标文件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9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08月08日至 2017 年08月1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胡先生 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严先生 联系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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