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井燃气热电联产工程(3×350MW级燃气供热机组)项目厨房设备招标
1.1 工程名称:大唐国际北京高井燃气热电联产工程(3×350MW级燃气供热机组)项目。
1.2 标的名称:厨房设备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高井路
1.5 建设规模:3×350MW级燃气供热机组
1.6 计划工期:机组已于2014年10月投产
1.7 工程简介:
大唐国际北京高井燃气热电联产工程(3×350MW级燃气供热机组),位于北京高井热电厂厂区西侧,距北京市区约30km。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井热电厂厂前区综合体为燃机工程的配套设施,位于厂区西北角。厂前区规划用地面积13060m2,建筑面积3316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121m2,地下建筑面积3806m2。
厂前区综合楼由办公楼、燃机三大中心和服务楼三部分组成。办公楼位于用地东南,紧邻厂区,主要功能为办公、会议和档案馆;服务楼位于用地东北,便于办公楼及厂区员工使用,主要功能为职工食堂、多功能厅;燃机三大中心位于用地西北,与厂区相对隔离,主要功能燃机数据、培训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档案馆。
办公楼室外地面以上高度34.2m,地上7层,地下1层,地上为办公用房,地下一层为停车库、厂前区配电装置;服务楼室外地面以上高度22.6m,地上4层,地下1层,地上一、二层为食堂,地上三、四层多功能厅,地下为停车库,人防等级为六级;办公楼与服务楼地下室相连;燃机三大中心室外地面以上高度22.6m,地上6层,无地下室。办公楼首层设置为服务消防与安防值班室。
1.8 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要求等)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厨房设备技术标准。投标人负责厨房二次深化设计(含设备布置、安装、装修要求)、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质保及维护保养、通过各项验收工作、协助办理符合北京市卫生防疫要求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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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标的 |
招标范围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
交货 |
交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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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EME-17DTGJJC -2J2142 |
厨房设备 |
详见技术文件 |
套 |
18 |
另行 约定 |
指定地点 |
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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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为: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北京燃气公司检测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 投标人的燃气灶具必须具备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
2.1.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7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8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资质业绩要求”。
2.3 其他要求:(如有)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 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