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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润城镇集中供热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阳城县润城镇集中供热工程施工监理由阳城县润城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阳城县润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

 1、招标条件

阳城县润城镇集中供热工程施工监理由阳城县润城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阳城县润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阳城县润城镇集中供热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概况:阳城县润城镇11个行政村和润水新村集中供热配套一次管网,换热站及洎水新村二次管网。
2.3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500余万元,资金来源为招商引资。
2.4工期:从2017年开始,分三年完成,其中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一期建设,建设八座换热站,具备50万平米供热规模,井网运行不少于40万平米,其余按要求实施。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合同段的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
2.7建设地址:阳城县润城镇。
2.8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师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的总监必须和报名时的总监一致,否则无效。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法人身份证;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6)拟派往现场的项目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缴纳社保证明;
(7)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的同类型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8)财务状况:提供公司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9)提供提近半年度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纳税凭证;
(10)提供近半年度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社保的凭证。
4.2报名时按4.1要求提供的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7 日至2017年 8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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