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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鲁溪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根据武宁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 武购 2017B001041001 政 府采购计划,受 武宁县鲁溪镇中心小学 的委托,并对 武宁县鲁溪镇中心小学

 根据武宁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 武购 2017B001041001 政 府采购计划,受 武宁县鲁溪镇中心小学 的委托,并对 武宁县鲁溪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 JJFCWN-2017XJ-24
2 、项目名称: 武宁县石渡鲁溪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方式: 询价招标
4、项目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编号
采购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元)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
1
武购2017B001041001
厨房设备
1
112000 元
详见询价招标文件
注: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投标,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5 、采购预算: 人民币112000 元, 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6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 (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 2016 年任意一个月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2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参与投标须提供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6.3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提供承诺函)。
6.4 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工业和商用电加热设备 )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5 投标人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6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及以上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6.7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7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8月04日至2017年08月08日止(上午10:00-11:30,下午15:0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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