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海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创(大连)科技交流中心甲醇基生物燃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创(大连)科技交流中心甲醇基生物燃油采购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2)具有安监局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供货产品)。(3)具有交通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获批准从事的业务须包含本项目供货产品),非供应商自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还须提供外协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与供应商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签订协议的有效时长不得低于本项目的服务期)(4)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类似供货项目业绩。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8:00 至 2017年08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