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HB-160544-003
1招标条件
河北建投丰宁关道梁风电场项目已经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核准文号:承发改审批核字[2016]29号,建设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河北建投丰宁关道梁风电场项目所需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范围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W121/2500(90m 轮毂高度)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连接法兰,包括塔筒与机舱间、塔筒之间、塔筒与地锚笼之间的连接法兰,数量19套。
具体技术要求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投标型号产品设计、生产、检验能力的生产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曾设涉及诉讼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遭受行政处罚、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
3.3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或试验室出具的的型式试验报告。
3.4 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500台(套)风电场运行业绩。
3.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