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氯酸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08
苏州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产用氯酸钠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可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需采购的货物并满足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一、询价采购编号:RHZH-2017-Z-X-010
二、采购内容: 氯酸钠
三、质量技术标准要求:
含量99%,符合国家GB1618—2008质量标准表1-I类等级标准,生产厂必须为福建一化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盐内蒙(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四、相关要求说明:
1、 满足技术参数、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服务质量:根据需方生产需要,供方应根据需方通知到货时间及数量,在需方通知送货后24小时内将氯酸钠送到需方指定位置。
3、 氯酸钠价格:本次需方采购询价根据各参询单位的报价以最低价录用,各参询单位需根据本次询价合同期内,预测市场销售价格有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报价,需方一旦录用,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内价格将不作调整。
4、交货要求:供方送货到达需方指定位置后,由双方相关人员进行称重确认数量,并由需方相关人员签收。
5、 质量保证: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内需方将以上述质量要求进行跟踪,并根据使用情况对产品进行采样送第三方专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一量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供方因质量问题造成对需方的损失和对生产的直接影响,造成一般质量问题,需方将扣除当月总货款的10%,造成较大质量问题,需方将扣除当月总货款。
6、 费用结算、付款方式:每月结算(结算周期为每月1-30日),按结算单供方开具发票,次月结算,费用结算后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一般情况下在次月以支票或转帐方式付款。
7、采购量:本次合同总采购量为20吨,每次送货量约为2吨左右。
8、本次询价,合同签约量为20吨,合同签订后送货量达到20吨,本次询价合同自然终止。
9、供方应按易制爆化学品储存、运输及装卸的规定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在产品送达需方指定位置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供方承担。
10、基于运输物品的特殊性,考虑到车辆的流动性,供方应运输的车辆须为危化品车辆,同时苏州(大市范围内)要有储存的危险品仓库,提供相关的自有危化品车辆信息或相关运输协议、有关储存仓库的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将予拒绝。
11、本次报价上限价为每吨4300元。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11:0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