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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2017年抗旱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受新安县水务局的委托,就新安县2017年抗旱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新安

受新安县水务局的委托,就新安县2017年抗旱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安县2017年抗旱物资采购项目。 二、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10-2067】;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302号。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水泵、电缆、管材等抗旱物资一批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3、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6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供货期: 30日历天;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7、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8、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水泵需符合);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否);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相关设备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且营业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3、投标人产品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书。 4、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查询日期应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6、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关系证明(须提供2017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7、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作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不被接受。 五、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按项目收取,不分标段),售后不退;报名时间:2017年 11月08日至2017年11月14日,每日8:30--18: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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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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