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龙江县公路客运北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已由龙发改字【2016】15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龙江县道路运输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县公路客运北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青平北路南侧,汇丰路西侧,场区东北侧与碾北公路相毗邻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995.29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7年8月25日-2018年9月30日,总工期40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独立法人,并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7年1月-2017年6月)证明材料需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中标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施工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为准缺一不可)。
3.3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