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巢湖市黄麓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巢湖市黄麓镇张疃路安置小区和黄麓师范安置小区房建及室外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7CHGZ0785
2、项目名称:巢湖市黄麓镇张疃路安置小区和黄麓师范安置小区房建及室外工程监理
3、项目地点:巢湖市黄麓镇
4、项目单位:巢湖市黄麓镇人民政府
5、项目概况:巢湖市黄麓镇张疃路安置小区和黄麓师范安置小区房建及室外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张疃路安置小区重点建设8栋安置房,总建筑面积18010平方米,总投资约1500万元;黄麓师范安置小区房建及室外工程重点建设6200平方米安置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约2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7、项目概算:97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现场监理人员具有从业资格;
4、凡持各级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省外监理企业,须已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08月08日上午09:00至2017年08月15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