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运动场建设(跑道篮球场等)项目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扶绥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扶发改字【2015】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JH01G-20170011-1
项目名称: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运动场建设(跑道篮球场等)项目
建设地点:扶绥县山圩镇
建设规模:A标段: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4924.98㎡,建筑总高度为23.1m,基础类型为独立基础,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B标段: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为1711.24㎡,建筑总高度为14.7m,基础类型为独立基础,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C标段:扶绥县山圩镇初级中学运动场,250米综合田径场,跑道内设置跳高区、铅球区五人制足球场,跑道外侧设置3个篮球场、跳远场、器械体操和乒乓球区。
合同估算价:913.00万元
要求工期:270日历天,定额工期270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投标文件应通过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29日 1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