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金川区金水湖景区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对金水湖景区景区薰衣草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JCZC2017GK-104 。
二、项目内容:
(一)本项目分为2个包。
第一包:绿化养护面积74072平方米。管护区域及内容:第一包位于金水湖景区砚池以北、柔性飘带河以东、五号山以南1-6号地块、主要种植内容有薰衣草、公厕立体绿化166平方米、四季玫瑰1230株、冰岛虞美人、雪菊、洋甘菊、刺柏。配套设施有:机井1眼、蓄水井3个、配电箱2个、变压器1个、给水井10个、循环管道井1个。
第二包:绿化养护面积94012平方米。管护区域及内容:第二包位于金水湖景区三号岗附近刚性飘带河以西、三号山以北、二号码头以南7-17号地块。主要种植内容有薰衣草、四季玫瑰2850株。配套设施有:蓄水井3个、给水给水井5个。
(二)项目概算:907653.60元(其中第一包:399988.80元;第二包:507664.80元)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带原件备查)。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七)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市政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且注册在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或林业类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备安全员证(以上资质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近三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