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巢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现对“巢湖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7CHFZ0413
2、项目名称:巢湖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运输服务
3、项目地点:巢湖市
4、项目单位:巢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5、项目概况:
巢湖市区域内9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由转运站运输至万山垃圾处理厂填埋区或者银屏中材生活垃圾焚烧厂或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垃圾运输服务。项目包括:健康站、城西站、湖光站、城北站、光明站、东坝站、向阳南路站、亚光站、望城站共计9座垃圾站垃圾中转运输及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及运输车辆维修保养和内外墙体粉刷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预算:213.45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标段(标包)划分:不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城市生活垃圾运输服务或相近内容;
4、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8:00至2017年8月14日下午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