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公司电子化核查整改业务外委项目招标已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招标人:宣威供电有限公司;
1.2招标编号:YNBC2017-07-399;
1.3项目名称:宣威公司电子化核查整改业务外委项目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 服务地点:宣威市;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3 服务范围:宣威公司电子化核查整改业务外委项目,主要用于对宣威15个供电所与4A系统图实不符的10kV及以下线路进行更改,还有设备信息进行采集并更改录入4A系统,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通用资格: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及人员;
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⑸未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及网、省公司和曲靖供电局等实施市场禁入的供应商;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
⑴具备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8日至2017年08月14日(节假日不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