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蛟河市煤矿搬迁区“三供一业”改造项目小区供电改造工程已由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蛟发改字〔2017〕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蛟河市中信城镇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的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工程内容:小区供电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蛟河市。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及监理。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9月14日至2018年11月13日,总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相关文件办理备案手续。
3.5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投标人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担任(委托人指本项目项目管理人员),其他人担任授权人为无效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