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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黄埭镇14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委托,负责实施财务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商招标及后期监管工作,现委托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

 受黄埭镇14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委托,负责实施财务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商招标及后期监管工作,现委托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财务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商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GZ2017-HD-G-008
2、名称:财务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商
3、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产核资及委托代理记账服务
第一阶段: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镇14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及其下属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
第二阶段:一年零二个月(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清产核资后对镇14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及其下属企业进行财务管理代理记账服务。
6、中标数量:1家(根据评标综合统计,以所有有效投标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如在中标规定数量最后出现得分并列的,则由评委投票选出的投标单位中标)
7、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合格投标人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在被处罚期内;
(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在苏州市范围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经营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B、合格投标人特殊条件:
(1)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2)必须熟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会计制度以及《会计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
(3)具有“代理记账、财务或会计咨询(顾问)等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有从事5年以上财务审计或财务管理的经历和经验,业绩优良。
(4)苏州市以外的具有资格的机构参加投标的须在苏州市设有独立的分支机构,需在苏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须提供本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
C、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8、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9、标书发售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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