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再生资源炭素分厂生产清理、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外包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炭素分厂生产清理、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由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内,西北距托克托县城20km,东北距呼和浩特市70km。该项目厂址距呼和浩特市至准格尔的国家二级公路2 km,距准格尔至丰镇铁路42km。
二、招标范围:
内蒙古大唐国际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炭素分厂年产6.6万吨电解用阳极炭块,采用煅后焦、液体沥青作为主要原料,通过破碎、筛分分级、混捏、焙烧等工艺生产阳极炭块。主要生产设备有Φ2.5m*4.7m风扫式球磨机1台,WFY2800动态风级机1台,双工位振动成型机2台,36室焙烧炉及燃烧系统,焙烧烟气净化系统、编解组系统、带式输送、斗提机、链板输送、袋式除尘器若干。
物资部综合库房包含劳保办公库、五金库、电工电气库、材料产品库、电解二车间库等8个类别的库房,占地面积12780.6m²,年出库量约8000万元。
2018年炭素分厂生产清理、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外包项目,负责炭素生产现场清理,炭素分厂所辖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以及公司综合库房的卫生清扫、物资倒运等工作。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有房屋建筑或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相关项目的项目能力并能够保证服务质量,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5.申请人在近二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请有意向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 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