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交货期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板式换热机组应用于小区换热系统。
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蒙西镇新农村集中供热工程二级换热站换热机组及配套设备系统成套设备采购、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并与安装单位共同取得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的最终验收合格证明。
本项目共采购换热机组及配套设备3套。其中,新农村生活区换热站机组数量2套,换热站供热面积约为25万平米;蒙西镇政府换热站机组数量1套,换热站供热面积约为10万平米。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换热机组生产制造。
(2)须具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D1、D2及以上制造许可证。
(3)须具有(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至少3份单套容量7MW及以上板式换热机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彩色扫描件)。
(4)须提供与合同业绩相对应的用户使用证明函(至少正常投运3个采暖期),证明函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等信息。